商丘市行知学校
课外读物遴选、审核和推荐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丰富学生阅读内容,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切实做好我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遴选和推荐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与积极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围绕核心素养,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课外读物选材要积极向上,体现主旋律,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
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与法治意识。
(二)自愿性与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遴选和推荐目 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课外读物应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的学习需求。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 可读性与多样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要能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 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有很强的可读性。 读物内容要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同时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
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体现多样性。
三、 工作内容
(一)加强监督管理检查。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督查和抽查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朋友的监督检查。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是否有违规进校课外读物,一经发现违规现象, 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的师德考核。情节特别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二)丰富读书活动。学校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学校定期组织“亲子共读一本书”“图书漂流”“校园读书节”等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阅读习惯,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四、 工作要求
严格审核把关,及时进行报备。学校是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领导小组,形成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
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 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确认推荐结果并公示之后报市教体局备案。学校拟接受校外捐赠课外读物的,需确定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等要求,及时报市教体局备案。
课外读物内容包含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 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 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 存在淫秽、色情、 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 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 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 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商丘市行知学校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