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是教师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场所,为规范其管理行为,使其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多媒体教室的使用,统一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课程统筹安排,按要求进行开放。在教学以外需使用多媒体教室的,须由使用单位、个人提前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
二、室内的多媒体设备,除教师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准乱动,更不能乱改计算机设置。教师使用的课件软盘,应是干净的、无病毒的,以防室内计算机感染病毒。
三、室内的多媒体设备系贵重物品,教师要教育学生自觉爱护。不得在投影布幕上乱写乱画;不得损坏、丢失。否则,除令其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其纪律处分。
四、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好防盗、防火、防震、防压、防尘、防潮、防漏电等安全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