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会组织的全面工作。
二、支持学校党支部书记和校长的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主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
三、主持召开校工会委员会会议,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研究安排工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正常的工会活动。
四、积极配合学校党政领导做好在职教工和离退休教工及其家属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六、负责筹备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具体事宜。
七、经常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
八、完成上级工会组织和学校党支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