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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03日 14:57:46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访问量:272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随着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了高发期。各地要高度重视,把预防中小学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作为当前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点,提前安排部署,认真抓紧抓好,避免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前安排部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要求,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立即会同公安、水利、住建、交通运输、河务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村(居)委会,按照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动机制要求,认真履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各省辖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近期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市、区)召开会议要覆盖到每一所中小学校。每一所学校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师生。
  二、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中小学校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要在近期通过播放案例光盘、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和途径,集中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要以典型案例警示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自觉珍爱生命,远离危险。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三、加强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及时完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联动工作机制,配合水利、住建、河务等部门加强水库、河道、水渠、渡口等危险水域的管理,加大巡防力度,设置必要的防护、救生设施和防溺水警示标牌。配合水利、住建、交通运输、河务、公安等部门对重点水域的隐患排查整改。配合乡镇政府(街道)和村(居)委会、水域权属主体加强沟、塘、塌陷区、取土坑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设立警示标志,对尚未设立或已不醒目的,要立即完善,并切实加强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
  四、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指导、督促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校讯通、短信、微信等方式,通报近期以及过去发生的溺水事故案例,宣传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及本地和学校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教育的有关情况。宣讲包括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在内的安全教育知识与技能,告知家长(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家长(监护人)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监管。尤其是暑假期间,着重教育引导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特别是对留守儿童要加强安全监护。要查缺补漏,继续做好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五、加强宣传
  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中小学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预防中小学生溺水的知识与技能,形成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支持关注学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督查
  抓安全教育工作关键在落实。各省辖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的要求,适时对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校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师生。省教育厅将于5月下旬对各地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河南省教育厅
  2016年4月29日
编辑:王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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