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建设是国家建设、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进一步树立“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鲜明导向,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为决胜全面小康、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商丘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富的道德滋养和良好的文化条件。市直文明委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第一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家风正、家教好、家庭美”为目标,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促进老年人老有所养,促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使千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全市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二、申报对象
市直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有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基层组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以家庭为参评主体,均可申报。
三、评选标准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共有七项标准。各参评家庭要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参创率要超过95%。
1、七项标准。
爱国守法好;遵德守礼好;关系和谐好;敬业诚信好;家教家风好;绿色节俭好;热心公益好。
2、评选细则。见商文明〔2017〕9号《商丘市文明委关于印发〈商丘市文明家庭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6月)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单位人人知晓、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
1、推荐方式。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复核把关的方式,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开设“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公示后无群众举报,确定本单位“文明家庭”推荐名单,最终向市直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2、汇总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用2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所有文字材料一式二份于6月27日前上报市直文明办(市委2628房间),并提供电子版。联系电话:3289185,邮箱:sqsz****@163.com
(三)评选命名阶段(2017年7月)
根据商丘市文明委《商丘市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商文明〔2017〕9号),广泛发动、畅通渠道,积极推荐候选家庭。优先从中、省各部门表彰的五好家庭、“最美家庭”、道德模范等优秀家庭综合考量、择优推荐。市直文明办将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评议投票,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并向市文明办推荐,参加省、市文明办“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组织好推荐申报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2.结合实际,突出创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针对各类家庭特点,突出特色,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建设新时代的家风文化,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推动活动向纵深发展。
3、强化监管,健全制度。把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实行文明家庭创建“双挂”奖惩机制,对组织有力、效果明显的,在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考核和复查中予以加分,反之扣分,全面推进全市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商丘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