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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管理制度

2015年05月03日 18:39:49 访问量:910 作者:商丘市行知学校

一、门卫人实行日夜值班,不准出现空岗。

二、上级领导部门来校检查、视察工作,应事先与学校主要领导联系,然后到校检查或视察。

三、外单位人员来校联系工作,必须先与学校有关领导电话联系,经允许后,登记进校。

四、学校家长在学生上课期间一般不允许进校探视学生。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登记进校。

五、非本校车辆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校内者,必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后,登记进校。门卫人员要令其减速慢行,不得鸣喇叭,并按指定路线行驶和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

六、不经学校领导签字批准,不允许任何人将学校公物带出学校

七、对不经允许、不按规定、不听劝阻,擅自闯入校内或无理取闹者,门卫人员应及时处理。必要时,拨打“110”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处理。

编辑: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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