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明办、市直文明办,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党委办公室,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会议精神,市文明委定于7月至9月期间,在全市开展“清新商丘”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建设,助力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环保目标。现将开展“清新商丘”志愿服务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清新商丘 志愿同行
二、活动时间
7月18日至9月31日
三、参与单位
各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各社区在职党员志愿服务队、各志愿服务组织
四、活动安排
(一)各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每周五下午,在本单位所承包道路开展“清新”行动。
1. 清除路口、道路绿化带及周边的垃圾杂物、小广告等;
2.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植绿护绿活动;
3. 宣传文明交通、环保经营,劝阻车窗抛物、乱扔垃圾等陋习;
4. 动员广大志愿者利用个人手机微信、微博等转发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正能量信息,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
(二)各社区要组织在职党员志愿服务队每周开展一次社区清扫、植树护绿活动。
(三)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市义工联、各社会志愿服务队伍要积极在商都广场、金世纪广场、白云广场、应天公园等城市广场公园进行清扫清洁、环保宣传等公益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文明办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机关党委办公室要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各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动员和安排志愿服务活动,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安全和活动成效。
2. 统一标识形象。各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时要着“商丘志愿者”字样红马甲或T恤衫,携带志愿服务队旗帜,增强志愿者辨识度。
3.广泛进行宣传。要注重保存活动资料,并积极向商丘日报、京九晚报等市属媒体投稿,积极上报和印发信息简报,扩大活动效果。
4.加强督导检查。市创建文明城市督导组、市文明办将对各文明单位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各单位要将活动图片和文字说明报送至市文明办邮箱sqsz****@126.com。督导和报送信息情况将作为活动效果的依据,对开展活动不力的文明单位将根据《关于各级文明单位发挥表率作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作出相应处理。
商丘市文明办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