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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依托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骨干教师试行方案(2016-2020)

2016年11月09日 15:25:37 访问量:743

一、目标任务

2016-2020年,通过组织具备条件的骨干教师到中原名师工作室进行为期一年的分模块、分阶段、递进式、实践型跟岗研修,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进一步发挥中原名师工作室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支持、提升和优化等功能,探索形成名师带徒式的培训模式,优化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的成就路径,助力全省教师队伍梯队攀升体系的建设。

二、培育对象

培育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申报省级名师的须是省级骨干教师,申报省级骨干教师的须是省辖市(含直管县)级名师或骨干教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担任名师、骨干教师两年以上,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二)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善于学习,勤于钻研,勇于改革,乐于奉献。

(三)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科教学工作,有强烈的自我发展需求。

(四)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利用网络技术进行资源开发和交流研讨活动。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心健康。

三、培育模式

培育采取专家引领、任务驱动、跟岗研修的模式,以教师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升为核心,紧紧围绕教师的师德水平、课堂教学能力、教学评价能力、教育科研能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校本研修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和管理能力,通过集中研修、课题研究、影子教师、研课磨课、总结提升等环节,支持培育对象日常反思改进,激励自主发展,促进培育对象研究中原名师成长路径、建构中原名师能力素质模型、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实现教师专业成长的层级进阶。

集中研修重在诊断测评和系统学习。通过采取现场诊断、专题讲座、主题研讨、行动研究和成果展示等方式,定期开展主题鲜明的递进式系列研修活动,着力帮助培育对象解决教育教学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课题研究重在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能力。中原名师工作室要结合实际,依托个人研究课题和方向,组建课题团队,组织开展以突出实践教学为中心的课题研究,使培育对象对科研课题的研究标准、研究流程有系统、专业的把握。各承担任务的中原名师工作室要结合实际,研制课题指南,组织开展以突出实践教学为中心的课题研究,并做好课题立项和实施工作,省教育厅将对符合条件的课题进行统一结项。

影子教师重在观摩学习、对照反思、实践体验。中原名师要注重原理知识、案例知识、策略知识的传授。培育对象要在真实的现场环境中,细致观察研究中原名师教育教学行为,把听、看、问、议、思、写等自主学习行为整合为一体,实现知识迁移和向实践能力的转化。

研课磨课要围绕研修主题,按照研修任务,结合校本研修开展。研课环节着力开展课例研讨,进行对照反思,突出经验学习。磨课环节突出课堂教学问题解决,围绕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等进行打磨,不断改进教学设计。同时,通过示范教学、同课异构、专题研讨等方式生成优质课、精品课。

总结提升要开展研修成果展示,采取说课、上课、评课等方式展示教学改进成效,通过微课例、微案例、微故事等展示研修成果;要系统总结研修过程,梳理经验、反思问题、明确改进方向,生成代表性成果,制定持续性个人发展规划。

四、组织实施

(一)培育工作由2013-2016年省教育厅认定的55个中原名师工作室(见附件1)具体承办。同时,随着中原名师队伍的不断扩大,培训主体将按年度持续增加。

(二)中原名师工作室根据名师、骨干教师的成长规律,结合名师工作室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养方案,经省级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和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审核后,于每年12月底前将报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将对各中原名师工作室的培育内容、培育安排、管理服务、学员满意率等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任务、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每个中原名师工作室原则上每年培育5名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和10名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对象。

(四)每个省辖市按每个中原名师工作室每年申报1-2名、每个省直管县(市)按每个中原名师工作室每年1人进行申报,厅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各市、县和厅直属中小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遴选培训对象,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并于每年1031日前将河南省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对象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3)报各中原名师工作室和我厅师范教育处,各中原名师工作室按照培育名额和条件遴选培训对象后将名单(附件4)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最终参加培训名单并通知各市、县。

五、考核管理

(一)省教育厅将依托省级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河南师范大学)、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工程项目办(河南大学)进行全过程管理,在整个项目推进过程中对中原名师工作室的培育工作进行理论和业务指导、培育方案质量把关、绩效管理考核等,确保中原名师工作室培育省级名师、省级骨干教师的质量和效益。

(二)中原名师工作室依据向省教育厅报备的实施方案,具体负责省级名师培育对象和省级骨干教师的评价考核,通过考核且符合条件者提交省教育厅进行审验并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公示和公布。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中原名师工作室在全省及区域教师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要以此项目为引领,积极加强各级名师工作室建设,完善名师工作室功能,将名师工作室切实打造成为教育教学研究的平台、名师骨干教师培养的基地、教师成长共同体凝聚的核心、教育改革发展成果辐射的窗口。各中原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要着眼于大局、全局,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适当调减中原名师校内的工作任务,想方设法为中原名师创设良好的条件和环境,全力支持中原名师开展工作,确保中原名师工作室顺利进行。

(二)中原名师工作室要积极承担培养任务。要加强对学员的指导、管理与考核,制定学员培养方案和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学员成长档案,记录学员成长轨迹,指导学员制定个人发展规划。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凝练形成名师带徒式的名师、骨干教师培育模式和制度化长效机制。中原名师工作室培养青年教师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今后中原名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培育对象派出学校要为他们外出学习提供条件保障,合理安排培训期间的教学任务,为全体教师的专业发展创设良好的环境。参训培训对象培育期为一年,各阶段时间分配和形式由中原名师工作室自行安排。培育期内,培育对象要妥善处理本职工作与培育任务的关系,严格遵守中原名师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自身专业发展目标,按时完成各项培育任务。

(四)本项目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在中原名师培育工程中统筹安排,培育对象往返车票和住宿费回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省教育厅将对培育效果好、成绩突出的学校及中原名师工作室进行引导奖励,并在教师教育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省级名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河南师范大学)联系人:李永青,联系电话:****150****9184;电子邮箱:hns****@163.com;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河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邮编:453000

省级骨干教师培育工程项目办公室(河南大学)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186****2075,联系地址:开封市明伦街85号,电子信箱:hdp****@126.com

 

 

编辑:陈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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