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印工作必须为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服务。
二、各处室文印设备和耗材等由各处室主任负责管理。油印室由中学教务处负责管理。
三、任何文印都必须按“先登记后文印”的程序操作。凡打印、复印或油印的资料,交印人在交付印件时要准确填写文印的内容、数量、时间和有关要求等,不能印后补写。
四、凡交付打印的公文、复印材料或油印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才能给予打印、复印或油印。
五、文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绝对保证文印内容的保密性。
六、教师打印、复印或油印教学用资料,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填写申请表格(包括资料项目;文印份数;使用年级、班级;教师签名等);
(2)中(小)学教务处主任审核签字;
(3)交付中(小)学教务处打印、复印或油印。
七、各处室文印均不得对外开放,严禁打印私人材料。
八、纸张使用以节约为原则,尽量使用双面印刷。单份材料打(复)印4页以上,必须双面打(复)印(特殊需要的例外)。
九、各处室文印所需纸张,由各处室主任负责领取,每半学期汇总一次领取纸张数。
十、学校材料一般不在校外打(复)印。确因工作需要的,须报请主管校级领导批准。
十一、文印工作人员要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设备的正常工作。下班时注意关闭门窗及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