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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仪器管理、使用制度

2015年05月03日 18:12:11 访问量:1205 作者:商丘市行知学校

一、对所有仪器均要分类、编号、贴签、登记入账、入柜保管。仪器柜上要贴有卡片,标明存入仪器的类别、名称、数量等,做到账、卡、物三统一。

二、对仪器、药品、标本、模型等要分类、分室、分柜保管存放。标签要齐全,陈列要有序,并按保管要求做好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防腐、防盗、遮光、避磁、充电等安全防护工作。

三、对购进的贵重、精密、稀有仪器,要由相关学科教师和仪器管理员共同开箱启封验收,确认完好无损后,设专柜存放并落锁。存放此类仪器的房间还要采取可靠的防盗措施。

四、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存放于专柜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使用时要小心谨慎,杜绝事故发生。

五、一切仪器的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当场检查完好情况。无论任何用途的仪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贵重仪器的借用,要经学校领导批准签字。

六、对人为损坏和丢失仪器者,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并按价赔偿。

七、对演示所用的仪器,任课教师要提前一天向仪器室递交《演示实验所用物品通知单》,由仪器管理员负责按时准备和提供。领取和归还时均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八、对各种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均要妥善保管、分类登记,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仪器经常进行保养和检修。

九、每学期末,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会同仪器管理员清点仪器。对轻微破损的仪器,要及时维修,以利正常使用;对需购置、补充的仪器、药品等,有关人员要及时编制计划,上报学校领导审批后,交相关部门购置。

十、仪器管理人员若有变动时,应由前任向后任认真办理移交手续。双方交接时,应有学校相关领导到场监交。

编辑:王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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