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做好“商丘纠风在线”商丘市行知学校相关内容的管理和维护,规范信息发布,确保网上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树立商丘市行知学校良好形象,保证网站高效运作和信息安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商丘纠风在线”的相关工作在校纠风领导小组的全面负责下进行。
第三条 校纠风领导小组负责“商丘纠风在线”行知学校相关内容的日常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网站运行有关设备的维护工作,禁止管理员之外人员操作后台管理系统。
第四条 “政务公开”、“立说立改”、“政风行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栏目的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
(一)信息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网站展现和宣传行知学校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二)信息发布实行审核制度,各科室应及时搜集、整理、编辑本科室的纠风工作信息。信息内容可以采用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
(三)信息发布程序如下:
1.信息采集
各科室积极发掘信息,整理编辑后以电子文稿(文稿字仿宋3字体,图片说明文字是楷体4号)交校纠风领导组审核,在学校纠风在线上更新信息。(每月每个部门至少提供二份电子稿件)
2.信息审核
信息经校纠风领导审核后,最后由管理员发布。
3.信息发布
审核校对后的信息由管理员发布上网,管理员对所有发布的信息必须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做好备份,并建立书面登记台账。
第五条 “马上就办”的处理程序
(一)受理
由管理员每天登录网站进行浏览、搜索,发现涉及到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群众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
(二)拟办
校纠风领导小组根据收文内容提出拟办意见。
(三)批办
按照领导分工送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按照领导批示意见送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阅办。
(四)承办
承办科室要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及时、认真办理,须在文件规定期限内办结(咨询类4天、投诉类9天、举报类14天),并注明是否公开回复。
(五)催办
校纠风领导要及时进行催办,办理结果要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阅后上传并立卷存档。
第六条 校纠风领导负责对“马上就办”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并将是否按规定时限办理、办理质量是否满意、有无出现重复投诉等作为主要的评价因素。对个别答复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的科室,及时予以督办或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查处不力,致使投诉人重复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承办科室和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制度由校纠风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